財政部公告,為進一步引導合理消費,經國務院批準,現(xiàn)就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稅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129號)第一條中超豪華小汽車征收范圍調整為“每輛零售價格90萬元(不含增值稅)及以上的各種動力類型(含純電動、燃料電池等動力類型)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”。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小汽車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消費稅的通知》(財關稅〔2016〕63號)規(guī)定的超豪華小汽車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消費稅的征收范圍相應調整。 對純電動、燃料電池等沒有氣缸容量(排氣量)的超豪華小汽車僅在零售環(huán)...